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张丽珍律师 时间:2016-11-03

  如果离婚夫妻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了争议的话,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判决。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二、抚养权归男方所有的情况

  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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