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了解抚养费问题,别让孩子成为离婚的牺牲品
来源:www.zlzlawyer.com 作者:张丽珍律师 时间:2016-11-18

  很多人都说离婚是夫妻之间的事情。但离婚的不幸不仅在于夫妻双方,更会影响孩子。不置可否,许多身处单亲家庭的青年都会存在着一些问题,父母离婚大多会给孩子的心灵蒙上一层阴影,这种阴影甚至会影响到他们的婚姻。法律原则上尽可能照顾孩子利益,那么父母关于抚养费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抚养费并非只是承担学费和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也就是说,现在那种简单地只承担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和学费的认知是错误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以支付到18周岁为准。

  二、抚养费金额并非固定不变

  法律在抚养费问题上充分考虑当事人意愿,双方协议即可;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一般以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也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

  三、抚养费可一次性支付

  实践中,有许多人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产生疑惑,不知道能否一次性付清。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朋友们,如果您还为上述情形发愁,希望此文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您还有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建议您向律师咨询,这里的律师特指婚姻家事律师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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