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可以中止吗,能否中止探望权
来源:互联网 作者:张丽珍律师 时间:2017-02-14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享有间接照顾和探视的权利。一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侵犯对方的探视权。那么,探望权可以中止吗?

  一、探望权可以中止吗?

  夫妻离婚,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探望权可以中止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可以的。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但是,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二、探望权中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探望权中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请看以下几方面:

  (一) 中止探望权的行使,需要当事人申请,法院不得主动作出。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当事人包括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二) 中止探望权行使的决定需要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作出,当事人自己没有权利中止对方行使探望权。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

  (三) 中止探望权行使的决定,必须是在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下,才能作出。在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当中,所谓“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是指:

  1、探望人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2、探望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或者对子女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等侵权行为倾向,可能危及子女的安全的;

  3、探望权人品道德品质和作风特别恶劣,可能对子女造成不良影响;

  4、探望权人与子女的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等情形。

  夫妻之间离婚,子女与父母不能共同生活在一起,法律赋予了不直接照顾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探望权的权利,对子女的探望式建立在有利子女身心健康的基础上,如果给子女带来身体或心灵上的伤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探望权的中止。换言之,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其实探望权可以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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