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12

  摘要: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离婚后,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关系的,可以自行订立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如果协商不一致,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下面详细介绍。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变更?

  (一)协议变更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二)诉讼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抚养权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中抚养权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综上,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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