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关于宅基地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家对此有明确法律规定关于宅基地的处理以及要求。那么,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上共建的房屋能分割吗,房屋分割原则和方式有什么?接下来本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上共建的房屋能分割吗
提问:宅基地上共建的房屋离婚时能分割吗
回答:能分割。
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但非该村集体组织的 成员也可以拥有在该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婚姻存续期间所建房屋归谁所有,首先看双方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就按约定;无约定的,不管房屋产权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房屋分割方式
1、分割原则
首先区分出涉案房屋的财产性质。即分清楚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则可以参照城市房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2、分割方式
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这就决定了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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