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产离婚能不能分,房产增值后增值部分离婚双方怎么分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2-17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可以根据婚内取得的薪金、生产效益等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婚前财产以及个人物品是不能分割的,那么婚前的房产离婚能不能分,房产增值后增值部分离婚双方怎么分?阅读完以下本律师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的房产离婚能不能分
  离婚后处理婚前买的房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
  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
  2、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
  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该房产就算二人否认共有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按当时的出资比例。
  3、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
  在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有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4、婚前父母买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如果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明确赠与双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二、房产增值后增值部分离婚双方怎么分
       婚前房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购得的房产。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出资所购还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所购的不同情况,这对房产增值后增值部分的分割至关重要。
       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比如说,一方婚前有一套房子价格为100万元,离婚时因市场因素涨到400万元,其中300万元就属于自然增值,在离婚时无论是自然增值部分还是婚前房产本身,都是属于婚前一方所有,不存在说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可以分给配偶另一方这一说,在法律上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的自然增值属于物的所有人,也就是说,该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本律师为您整理的婚前的房产离婚能不能分,房产增值后增值部分离婚双方怎么分的法律知识。综上,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的房产离婚的时候是不予分割的,因为分割的对象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咨询本律师,我将竭诚为您服务,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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