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一种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那么,房产过户费用有什么计算依据,房产过户要交什么费?接下来张律师就来为大家整理及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产过户费用有什么计算依据
1、契税(买方支付)。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方支付)。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具体如下:
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5.6%;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免交。
二、房产过户要交什么费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照每套房屋80元交纳登记费;非住房,双方各自按照买卖房价总额的2‰交纳。
2、转让手续费:按住房面积每平方米6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非住房转让手续费用的,按照每平方米18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自承担50%。
3、契税:受让人需按照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的售价在5000元/M2(含本数)以下自用普通住宅(不含别墅),于1999年8月1日后签定合同的,按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市内六区范围内,个人购买售价在3000元/M2(含本数)以下自用普通住宅,于2002年10月1日后签定合同的,按成交价格的1%实际缴纳契税。
三、有哪些房屋转移过户的法律法规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综上所述即是张丽珍律师整理的有关房产过户费用有什么计算依据,房产过户要交什么费的相关法律知识,从文中能了解到房产过户费用的计算标准不会有差别,只是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直接致电或留言咨询,张律师会耐心解答您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