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哪些权利是可以继承的,有继承股东资格的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9-28
在生活中,自然人股东死亡后,他在公司的股份并不会依法消失,股东的所有股份会通过继承的方式给对应的继承者,因此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那么,股东哪些权利是可以继承的,有继承股东资格的人有哪些?下面就由张丽珍律师来为大家进行总结归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股东哪些权利是可以继承的
  1、经营参与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提出建议。还包括审议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出卖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建议和财务报告时的投票权。
  2、利润分配权。股东有权按其股份参加公司的利润分配,分得股息和红利。
  3、处置股份权。股东有权依法处置自己持有股份的权力,如转让、买卖与赠与等。
 
 
  4、剩余财产分配权。在公司因故倒闭和解散时,在公司债务清偿之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股参加分配。
  5、股东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当股东权益受到侵犯时,股东有权依法申诉。
  6、股东有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有继承股东资格的人有哪些
  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的是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依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只要其未丧失继承权,均为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死亡股东的公司股东资格。
       合法继承人可以放弃对股权和股东资格的继承。多个合法继承人可同时主张股东资格的继承。
 
三、股权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75条规定,股权可以被继承,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该条法律可知我国公司法承认股东的股权可以被继承,但股权继承人继承股权受到公司章程的限制。但就我国现行公司法来说,股权在进行继承时,没有具体可适用的法律,这就导致现实中关于股权继承的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综上所述就是张律师为大家整理的“股东哪些权利是可以继承的,有继承股东资格的人有哪些”的相关的法律知识。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提出建议,还有审议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出卖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建议和财务报告时的投票权。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可以电话进行咨询,张律师会耐心为您解答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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