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系指一国法院基于国际条约或互惠,根据外国法院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或申请,依法承认和执行他国法院就某一国际民商事案件所作出的判决。那么,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有哪些,我国的涉外离婚诉讼有什么风险?下面就由张丽珍律师为大家解答及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有哪些
所谓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系指一国法院基于国际条约或互惠,根据外国法院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或申请,依法承认和执行他国法院就某一国际民商事案件所作出的判决。某一国际民商事案件由有关国家的法院受理后,经过审理并作出了判决,接着就提出如何执行这一判决的问题。判决的执行是诉讼程序的最终目的,这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尤为重要。
承认外国法院判决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一方面,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是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前提。只有承认外国法院的判决,才可能提出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问题,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就意味着已承认外国法院判决。另一方面,承认外国法院判决并不一定意味着要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对某些外国判决来说,只须承认就足够了。
二、北京首个受理外国法院判决执行申请有什么意义
入世后,外国法院的经济纠纷案件判决书开始进入中国法院的大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首次受理了一起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国法院判决的案件。
向二中院提出申请的是白俄罗斯共和国最高经济法庭。来函称,根据白俄罗斯共和国最高经济法庭1999年11月10日第2-4/99号案判决书,应向中国机床总公司征收国家规定的诉讼税756.92美元上缴国库,请准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执行本判决。
经查,这一判决书是就明斯克自动线生产联合公司与中国机床总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作出的。判决书判决向中国机床总公司追偿合同亏损21万多美元,并征收诉讼税。
据二中院经济一庭庭长杨晓勇介绍,由外国法院来提出执行申请还是第一次,这表明外国司法部门对中国的司法环境是比较信任的。入世后,随着跨国经济纠纷的增加,这类案件还会增加。
三、我国的涉外离婚诉讼有什么风险
第一,案件审理周期长,对于当事人的影响很大。
国外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不理睬国内法院的传票,造成案件审理周期长,当事人不堪诉累。由于通常有一方当事人居住在国外,因此法院通知居住在国外的一方参加诉讼时,需要依据特别的法律规定。
第二,子女抚育费的数额难以确定、子女抚育费的给付难以强制执行。
特别是夫妻双方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国家时,由于国家间生活水准及经济收入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抚育费数额没有可参照的标准;当事人双方在不同国家,子女抚育费的给付完全依靠双方的自觉诚信,法院无法采取强制手段。
第三,国外财产调查受限。
国内一方当事人往往没有能力对国外一方当事人在国外的财产提供充分证据,致使在国外的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查明,影响对国内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四,国外财产执行难。
综上所述即是张丽珍律师整理的有关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有哪些,我国的涉外离婚诉讼有什么风险”的相关的法律知识,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因为各国对于承认、执行其他国家的生效裁判文书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规定,有些国家根本就不承认其他国家的裁判文书,因此国外财产执行希望渺茫,生效判决难以执行。如果您对此还有困惑,或是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电话或是留言进行咨询,张律师会耐心解答您的困惑,竭诚为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