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管辖法院怎样判定,涉外起诉离婚诉讼费怎么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12-23
生活中,一般情形下若夫妻一方是外国人就会构成涉外婚姻,涉外婚姻现如今在我国较为普遍,而每年解除涉外婚姻关系的也不在少数。那么,涉外离婚管辖法院怎样判定,涉外起诉离婚诉讼费怎么算?下面就由张丽珍律师为大家解答及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涉外离婚管辖法院怎样判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二、涉外离婚法律怎样适用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由中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由其他国家(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适用相应的国家(地区)的法律。
 
三、涉外起诉离婚诉讼费怎么算
  不涉及诉讼离婚的,双方协议离婚,一般只存在登记费用。涉及输送离婚的,需要承担诉讼费用,委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综上所述即是张丽珍律师整理的有关于“涉外离婚管辖法院怎样判定,涉外起诉离婚诉讼费怎么算”的相关的法律知识。从文章中可以得知,我国涉外婚姻逐年增长,同时离婚的比例也在上升,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实涉外离婚应当考虑法律适用、管辖法院等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困惑,可以直接电话或是留言进行咨询,张律师会耐心解答您的困惑,竭诚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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