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屋撤销后可以正常出售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12-14

赠与房屋本是一件好事,如果处理的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办,赠与合同是属于双务合同,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也要受赠人有接受赠与的表示。而且,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赠与合同还可以撤销。那么,赠与房屋撤销后可以正常出售吗?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从下文了解一下详情吧。

一、赠与房屋撤销后可以正常出售吗

  赠与房屋后,赠与人撤销房屋赠与的,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房屋所有人可以正常买卖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由此可见,房屋赠与行为并不是在当事双方签订赠与合同时就生效的,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成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以此为时间点才算赠与合同生效完成。为了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免除后顾之忧,当事双方应尽快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什么情况下房屋赠与合同能撤销

  《民法典》合同篇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同时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据此,当受赠人不按约定履行附属义务的,赠与人有权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通过阅读上文内容,相信大家对于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赠与房屋后,赠与人撤销房屋赠与的,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房屋所有人可以正常买卖房屋。如需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咨询在线律师。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律师会为您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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