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房产的分配而争论不休,此时双方肯定都是想要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不然也就不会产生纠纷了。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和婚后购买的房产,实际分配的情况不同。那么婚前全款买的房产离婚要分吗?下面就由张律师来为大家进行解答及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如果全款购买,为婚前财产,对方无权分割。但如果有婚后还贷的,婚姻期间的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篇》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篇>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适用本司法解释解决夫妻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能否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一问题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夫妻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该不动产可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在适用本司法解释确定个人婚前不动产权属时一定要注意适用顺序。基于对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本解释第一款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对房产归属可由双方协商。若当事人能够妥善解决争议就无必要按照本解释第二款规定进行房产归属的判定,这在节约司法成本的同时也体现了对夫妻双方权利的尊重。
第二、在夫妻就房产归属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不动产所有权方由婚前首付方取得。这样规定是基于不动产取得时间和婚姻关系缔结时间的先后决定的,因为根据《民法典合同篇》相关原理,若不动产所有权在婚姻缔结前取得,那么合同义务必然在婚前履行,此合同的义务承担人和权利享有人均应为买受人即夫妻首付款一方,因此房产当然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存在房贷未予偿还的情况,也只是属于买房人与银行间债权债务关系而与房屋产权归属无关。
第三、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由登记一方向另一方补偿。就不动产增值的部分,大部分学者认为应属于法定孳息,按照《民法典婚姻篇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本应为夫妻个人财产。但是,由于该不动产的部分贷款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根据公平原则,对于此部分款项以及其对应的不动产部分的升值,在离婚时理应给予对方平等的补偿。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男女平等,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4、给予补偿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三、夫妻婚后购房离婚怎么分配?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以上就是婚前全款买的房产离婚要分吗的相关知识,一般情况下,如果说房子是由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就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这个房子就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了。在离婚时就要按一定的比例来进行分割。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到安嘉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