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是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离婚损害赔偿。一般赔偿范围较广,包括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离婚赔偿和一般赔偿的具体区别是什么?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一、离婚赔偿和一般赔偿有什么区别?
离婚赔偿与一般赔偿的区别在于,离婚赔偿是因为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离婚损害赔偿。一般赔偿范围较广,包括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是谁?
离婚后很容易导致一种误解,谁抚养孩子谁就有孩子的抚养权。事实并非如此。即使离婚后,父母也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跟谁住不影响监护权的变更。大多数家庭都有父母作为监护人,但也有一些例外。在下列情况下,父母不再拥有对子女的监护权:
1.死亡。父母死亡,就不再享有合法权利,监护权也就丧失了。
2.失去监护权。我们说孩子抚养权,是因为孩子还没有完全成长,需要父母的监管。前提是父母有完全能力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否则就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
3.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或者担任监护人等明显不利于子女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子女的抚养权。在上述情况下,父母不能享有对子女的监护权,监护权发生变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是监护人时,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兄弟姐妹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友,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为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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