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在以下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作者:安嘉律师 时间:2022-11-09

一般来说,为了自己的私利,杀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非法篡改或者隐匿遗嘱,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阻碍其他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将丧失继承权。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解答到:继承人在以下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两种:

第一类是继承人以争夺遗产为目的的杀害行为,具有主观恶意,对社会具有危害性,属于永久丧失继承权。

第二类是继承人为了获得更多的遗产利益,通过不当行为违背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影响遗嘱的真实性,也可能丧失继承权。但是,如果被继承人事后确有悔改、宽恕或者在遗嘱中将他列为继承人的,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在下列情况下,继承人将失去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

4.继承人伪造、变造或者销毁遗嘱,侵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的利益,造成生活困难的,应当认定为行为严重,丧失继承权。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迫使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销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销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谅解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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