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4-14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判决完之后需要,由人民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判决法律文书签收时即生效。下面为大家整理了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我一起来看看吧。

一、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告知被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开庭被告人不到庭怎么办

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一)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三)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五)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起诉离婚被告不出现怎么办

  离婚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如果经法院的通知,被告人不愿出庭参与离婚诉讼,也不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那么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相信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在法律上对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也可以通过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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