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男方按习俗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按照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跟女方分手彩礼能要回来吗?下面就由张律师来为大家进行解答及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彩礼分手之后是否可以要求退还?
彩礼分手之后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对于彩礼,我国法律认为在以下情况下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支持:
(一)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三)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对于陪送嫁妆,我国《民法典》认为此时赠与行为,分一下几种情形:
(一)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二)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各归所有,或共有。
二、彩礼女方必须归还吗?
离婚时男方赠与的彩礼女方一般是不需要归还的,特定情形下才需要归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跟女的分手彩礼钱能要回吗?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订婚后分手彩礼是可能返还的。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交往时的赠与。
5、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护。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就是跟女方分手彩礼能要回来吗的相关知识,彩礼分手后一般应当退还,但如果双方已经进行结婚登记的,只有在双方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下可以退还彩礼。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到安嘉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