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的怎么离婚?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7-13

       离婚案件在国内有很多,现在国际化发展迅速,越来越多涉外的婚姻,比如夫妻一方是外国人,一方居住在中国境内,结婚的手续是不同的,各国对于离婚的法律规定,也有所不同,那么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的怎么离婚?下面就由张律师来为大家进行解答及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在日本怎么离婚要什么材料?

  涉外婚姻离婚,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最好通过诉讼离婚方式由我国法院做出离婚判决。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好离婚手续。

  (一)涉外离婚管辖

  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

  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均适用我国婚姻法。

  (二)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

  由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

  可以到大使馆办理离婚,协商不能,可以在当地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到夫妻双方任一方出国前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二、离婚诉讼涉外婚姻处理原则是什么?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国的特殊原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三、涉外婚姻离婚在哪办理?

  办理涉外结婚登记应提交哪些证件:

  中国居民: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国认证。

  国外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以上就是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的怎么离婚的相关知识,涉外婚姻比一般的婚姻要复杂得多,要是涉外婚姻走不下去而需要离婚的话,在离婚手续的办理上面就要走很多道手续。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到安嘉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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