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那么前婆婆不让我探视孩子怎么办?下面就由张律师来为大家进行解答及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孩子探视权一个月有多少次?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成长,或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一般,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现实中,如果孩子已经满14周岁,拒绝另一方探望,那么应当遵循孩子的意愿,中止探望权,但是如果在孩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能随便中止探望权,但是要结合孩子自身的成长情况,如果有确定不利于孩子的情况,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
二、实现探视权可以采取的手段有哪些?
1、跟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沟通,把自己不满表达出来,互相理解,重新订立合理的探视协议,沟通不成的也不能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两人协议离婚,对探视权没有约定或对探视协议履行有争议,被拒绝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解决探视权问题。
3、法院曾对孩子探视权作出生效的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离婚后女方有探视权男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探望子女是你的权利,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民法典婚姻篇》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以上就是前婆婆不让我探视孩子怎么办的相关知识,探望子女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或侵犯。总之,父母离婚后探望子女的合法权利,任何一方都不得非法侵犯。离婚隐瞒孩子,阻止离婚探视孩子,阻止离婚见孩子,都是错误的,是违法的。如果你被离婚后不能见孩子的问题困扰,欢迎到安嘉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他们可以帮你提建议,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帮你打官司,保护你的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