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是否必须经过公证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作者:安嘉律师 时间:2023-09-05

房产继承不是必须经过公证的,当事人之间可以选择是否公证。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户口本、房屋的产权证明以及死亡证明等。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一、房产继承是否必须经过公证

房产继承不是必须经过公证的。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二、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房产继承律师提醒您,房屋的继承公证需要包括如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6.若有遗嘱需提交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

三、房产继承公证多久能办理完成

房产公证继承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还有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以及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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