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律师帮助女方多争取2000元,并成功获得房子折价款150万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作者:安嘉律师 时间:2023-11-20

01、案件亮点

在男方只同意支付4000元抚养费,不同意分割房产利益额情况下,律师帮助女方争取到6000元抚养费以及房屋折价款150万。

02、基本案情

女方和男方是在2010年登记结婚的,2014年孩子出生,2019年双方开始分居,孩子一直跟随妈妈生活。

现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同意离婚,但要求孩子归自己,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6000元,而男方只想支付4000元,他觉得“一个才5岁的孩子花费不了那么多”。

女方要求分割房子在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而男方不同意,他主张这房子是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声称“虽然婚后女方有帮忙还贷,但是只用3年就还完了全部贷款,女方还白住了那么多年的房子。”

于是无奈的女方来到安嘉律所寻求帮助,希望能拿到孩子的抚养费以及房产分割利益。

03、争议焦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能要多少?

离婚后夫妻房产如何分割?

04、案件结果

安嘉律师在了解清楚女方的情况和诉求后,指导女方收集了孩子一系列的费用支出,并对其进行了有效整理,证明女方要求对方支付6000元抚养费符合孩子的日常消费水平。

在此基础上,安嘉律师向法院申请调取了男方的银行工资流水,发现男方的月收入在2万以上,证明男方有能力支付抚养费6000元,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抚养费比例20%-30%。

对于房产,我方律师向法院申请调取了男方名下房产情况。当初结婚时,女方一直以为房子是男方自己在婚前贷款购买,双方在婚后共同还贷。

我们通过调查发现,房产是男方在婚前与第三人共同购买的,男方仅有50%的产权,婚后在共同还贷完之后,男方才从第三人那里购得另50%的产权。于此,我们也向法院证明了房子不是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其中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女方有权进行分割。

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的所有诉求,判决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每个月6000元(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下的最高额30%)。

向女方支付房屋折价款150万元,安嘉律师完美达成了女方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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