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能代笔写遗嘱吗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作者:安嘉律师 时间:2023-12-13

一、继承人能代笔写遗嘱吗

遗嘱的代书人不能是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什么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所以遗嘱进行继承的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三、公证遗嘱什么时候生效

公证遗嘱生效的时间是公证机关作出文书的时间。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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