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提起离婚诉讼,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前提起上诉。离婚诉讼的上诉被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官司上诉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或者对财产分割有疑问的,可以上诉。同时,二审程序以一审判决为基础,审查当事人上诉的相关事实和适用法律,审理对象是一审法院的判决。具体结果要根据检方的证据来决定。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明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离婚上诉
二、离婚案件的上诉理由是什么?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依照该条规定,凡主张并成功证明婚姻法规定的另一方的法律过错,或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或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不和的情形,法院可一审判决离婚。
三、离婚上诉后多久?
民事诉讼法规定普通程序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何时开庭,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期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院审判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的,一审为终审。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当事人上诉解除婚姻关系后,二审法院可以改判,或者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以上是关于离婚诉讼变更判决可能性的相关知识。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我们会有专业律师解答您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