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一直不同意离婚的处理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前离婚诉讼,法院会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并且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会判决离婚。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一方一直不同意离婚
一、一方一直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
一方一直不同意离婚的处理: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调解无效后,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若是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感情还没破裂,还有修复的可能,一般不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诉讼审理要多久
离婚诉讼审理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诉讼离婚起诉费用多少
诉讼离婚起诉费用是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北京离婚律师提醒您,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