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起诉离婚才知丈夫年薪300万登上热搜的话题,这个新闻写的是,一位家庭主妇起诉离婚,丈夫在诉讼中声称财产只剩下存款10万,法院调查却发现男方年收入高达300万,而作为家庭主妇的妻子对此毫不知情。最终,法院根据查明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财产,女方分得60%,男方分得40%。
安嘉律所作为专业提供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的精品律所,也办理过不少婚姻的案子,见识过不少这样的“离婚见人性”的时刻。
夫妻们在感情好的时候,没什么问题;但到了离婚的时候,当双方矛盾冲突加剧,个人的品性和素质就暴露出来了:有人家暴、殴打另一半;有人抢夺孩子藏孩子;有人偷偷转移财产……人性中的恶展露无遗。
所以,我们常说,既然离婚的时候感情已经不在了,那就为自己争取权益最大化吧。
为何女方能多分财产?
新闻提到的案子中,男方隐瞒自己的收入所得,给女方(弱势一方)造成了不小的伤害,所以在判决财产分割时,法院最终判决女方分得60%。
今年(2023年)开始,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其中第67条规定了,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这个规定的意思就是,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都有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虽然,以前在民法典中第1092条对此也有规定。但在实践中,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对方有什么财产,更无从知道对方是否隐瞒或转移了财产。
不过现在,离婚诉讼中再想隐瞒财产就行不通了。必须申报的意思,就是要将所有的财产就清楚明白列出来。如果对方不如实申报,就得承担相应的后果。只要你提供了财产线索,法院查明是真实的,那么对于这部分财产,对方就得少分或者不分。少分一般是四六分或者三七分;不分就是对方隐瞒的这部分财产,我们查出来之后,他一分都得不到。这种方式对那些想隐瞒或者转移财产的人来说,打击力度还是很大的。
这也是对于婚姻中偏弱势一方的保护。如果在婚姻中丈夫在外工作养家,自己身为家庭主妇不掌握家庭财产信息,那么你就可以像新闻中案例一样,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愿所有女性朋友们都不被某一种情形或人生角色所困,不被限制、不被定义,勇敢、自由、探索、快乐,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