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管辖规则是什么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作者:安嘉律师 时间:2024-01-10

民事诉讼中诉讼离婚的管辖规则是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的。

一、民事诉讼中诉讼离婚的管辖规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诉讼离婚的管辖规则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诉讼离婚要交什么资料

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

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三、诉讼离婚流程有什么

诉讼离婚流程有: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6.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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