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可自主完成离婚登记,但需满足条件并经过30天冷静期后取得离婚证。若不满足条件,可通过法律诉讼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将审理相关诉求,若认定双方情感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将批准离婚。
一、双方都同意离婚怎么离
夫妻双方通常可以自行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但需要满足特定的登记条件,并在经过30天的冷静期之后,便能够正式取得离婚证书。倘若存在当事人无法满足这些登记条件的情况,他们则有权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申请离婚。在此过程中,法院将接受相关诉讼请求并展开审理,如果法官认定诉讼人在情感上与另一方确实已经彻底破裂,那么在判决调解无效后,将会批准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起诉离婚最快多久
涉诉离婚案由人民法院通常在六个月之内予以审结(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审理期限亦可持续至十五个月之久)。
若案件适用简易审判流程进行处理,审理期限则规定为三个月。
当对初级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持有异议并提出上诉时,二审程序一般也会在三个月內迅速完结。
因此,就整体而言,提起诉讼离婚的最快捷方式通常需要耗费三个月的时间。
对于采用一般审判程序进行审理的第一审民事纠纷来说,审理期限通常设定为六个月;如存在特殊情形需延長审理期間,必须事先经过本院院长的许可与同意,方可延长六个月。
如果仍需继续延期,应当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予以批准,最长可再延长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