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孩子不是亲生该怎么办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作者:安嘉律师 时间:2024-02-29

一、怀疑孩子不是亲生该怎么办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的,可以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吗?

——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民法典规定父母可以提起确认亲子关系和否认亲子关系之诉,为明确亲子的血缘关系,保障自身的正当权益,使应尽义务的人不致逃避责任,实现法律的公正。但需注意两点:一是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的主体是夫妻一方,成年子女只能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二是当事人提出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时应当有正当理由,即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亲子关系存疑如何诉讼确认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的主体是夫妻一方,成年子女只能提出亲子关系确认之诉。当事人提出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时应当有正当理由,即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可以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正当理由主要有三个:

其一,在妻子受孕的时间,夫妻双方因为客观原因而没有同居;

其二,在妻子受孕的时间,丈夫没有生育能力;

其三,经过亲子鉴定,认定妻子不是自丈夫受孕。也就是说,经过DNA鉴定,证明孩子与丈夫没有血缘关系。

亲子关系对婚姻家庭关系影响巨大,除了会影响夫妻关系的稳定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还可能涉及到遗产分配等财产利益。当发现孩子有可能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时,可以前往法院起诉确认,但需具备正当理由和必要的证据。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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