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通常判给女方,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随父方生活。法院处理抚养权争议时,会考虑多种因素。若需变更抚养权,需满足一定条件。
一、两岁以下的孩子离婚时判给谁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两岁以下的孩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权通常会被判给女方。这是基于孩子在哺乳期内需要母亲照顾的生理需求。
1.如果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或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者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并有适当的抚养条件,那么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抚养。
2.如果父母双方达成协议,允许两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这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那么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二、抚养权争议处理
1.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争议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为了处理这些争议,法院会考虑各种因素,如父母的抚养条件、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
2.如果父母双方都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
3.如果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且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那么这一方可能会获得抚养权。
4.如果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并且他们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那么这也可以作为优先条件考虑。
三、变更抚养权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有时候会出现需要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根据司法解释,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种:
1.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2.如果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3.如果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或者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也可以考虑变更抚养权。